公 告
方志磊因保管不善,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237606号房产证、张国用(2012)0360690号土地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方志磊
公 告
范晓锋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24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37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范晓锋
公 告
郭玮健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23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994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郭玮健
公 告
朱菊红、孙良才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20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051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朱菊红、孙良才
公 告
茅玮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19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39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茅玮
公 告
黄震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16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666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黄震
公 告
惠文达、纪明红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17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5901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惠文达、纪明红
公 告
袁林妹因保管不善,将张集用(1999)字第5728056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!
声明人:陈士清
公 告
编号:锦丰25-115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苏(2023)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14848号 | 曹惠芹 | 锦丰镇永盛花苑20幢403室 |
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