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问:女方怀孕后,生育登记应该去哪里办理呢?
答:1.如夫妻一方是本市户籍,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即可。
2.如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但其中一方在本市有居住证,需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。
3.如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也未办理本市居住证的,则需回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先办理生育登记,再到单位所在社区办理外地生育登记录入(需提供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外地生育登记信息)。
二、问:我们单位有员工5月离职,6月开始不用给他缴纳医保了,我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减员手续?
答:用人单位5月给员工缴费完成,6月开始不再缴费的,务必在5月7日至6月6日之间办理完减员停保手续。
三、问:今年在张家港参加的居民医保,为什么近期在门诊上费用没有报销了?
答: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规则是在每个年度结算时间内(每年1月1日-12月31日),在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全年累计1200元内按比例报销,超出部分不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。
注:
1.即使超过1200元额度,仍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划卡,才能累计大病保险或享受医疗救助的待遇。
2.可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剩余自费部分(需提前绑定)。